藏研學者:中國政府自古對西藏的行政管轄有據可依
62020年11月24日 來源:中國新聞網 | 分享: |
中新社拉薩11月23日電 (張偉 趙延)“近代以來,國際社會特別是西方國家,將行政管轄作為判定某個地區是否隸屬某個國家的標準。”近日,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民族與宗教教研室教授王小彬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西藏自古以來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中央政府自元朝開始對西藏正式行使行政管轄。
“近代以來中國對西藏行政管轄受國際認可”
“1247年通過涼州會談,西藏納入蒙古及隨后的元朝行政管轄。”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張云告訴記者,大量藏、漢及外文史料記載,元朝在西藏設立行政區劃,清查戶口,發行貨幣,征收賦稅,任命官員,派駐軍隊,建立驛站,推行法律等。
“到了清朝時期,中央政府對西藏采取的行政管理制度形式更多,內容也更豐富。”王小彬表示,先后有蒙藏聯合體制下的第巴制、世俗噶倫掌政制、駐藏大臣監政下的郡王制、政教合一的噶廈和譯倉管理制度。
“1727至1911年的185年間,清朝任命駐藏大臣和幫辦大臣173人次,一改明朝到清初對西藏僅封王而不派官的間接統治政策。”西藏自治區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車明懷說,駐藏大臣制度是清朝管理西藏的制度創新,藉此西藏得以保持了近200年的基本穩定,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也有了制度上的保障。
張云指出,在藏學研究上,盡管中西方存在觀點區別,但一些西方學者也都承認一些重要史實和史料記載的客觀性。“英國人波格爾1774年試圖與西藏地方(政府)直接建立聯系,被六世班禪告知,西藏屬于清朝,要依照清朝大皇帝的旨意辦事。”
張云還提到被認為或是最早到西藏的美國人柔克義,在其《西藏人類學筆記——以美國國家自然博物館收藏品為基礎》一文中點明:“西藏構成中華帝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所謂民國時期‘西藏事實獨立論’是偽命題”
“中華民國時期對邊疆的管理既趕不上清朝中央政府,更無法和新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相比。”車明懷說,民國政府對西藏事務管理軟弱、松散,致使當時動蕩不止、亂局紛擾。但依然有黃慕松、劉曼卿、吳忠信等人先后受命進藏,體現民國政府對西藏的管理。
“所謂中華民國時期‘西藏事實獨立論’,本身是偽命題。”王小彬表示,從清末到中華民國,英國殖民主義者利用中國的民國肇始、軍閥混戰、抗日戰爭、國共內戰等機會,企圖以“宗主權”界定中國政府與西藏地方的關系。“中國政府代表未簽字并不予承認,非法的‘西姆拉會議’及‘西姆拉條約’在國際上也不被承認。”
“在帝國主義勢力侵入等客觀條件下,中華民國的國家力量也不夠強大。”王小彬表示,當時的中國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的治權,相對出現了多和少,強和弱,大和小的變化。“只能說,彼時西藏地方和中國中央政府的關系極度不正常,但其從未以一個獨立的國家存在過。”
1951年5月23日,西藏實現和平解放,車明懷說,“西藏歷史歸屬既是社會歷史不斷進步的體現,更是各民族對中華民族共同體由自發到自覺的歷史必然。其中的主動力來自于各民族的密切聯系和中國中央政府有效且強有力的管理。”(完)